一、項目基本情況
1.項目名稱:鹽城市城鎮(zhèn)化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2024年非公開公司債承銷商選擇工作。
2.預算金額:承銷費率不超過1.8‰。
3.最高限價:承銷費率不超過1.8‰(投標報價總價高于最高限價的,采購人將不予接受,視為無效標書)。
4.采購需求:鹽城市城鎮(zhèn)化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2024年非公開公司債承銷商選擇工作,鹽城市城鎮(zhèn)化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為主體,發(fā)行非公開公司債券,規(guī)模不超過10億元,期限不超過5年。
5、招標范圍:本項目需一名主承銷商,擔任鹽城市城鎮(zhèn)化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2024年共計10億非公開公司產業(yè)債主承銷商,負責本次債券的承銷工作,服務內容主要包含:債券發(fā)行前的準備工作,撰寫申報材料,協調政府主管部門審批發(fā)行、債券發(fā)行、債券上市和發(fā)行后服務;協助采購人選聘有助于本次債券發(fā)行的各專業(yè)機構,包括但不限于會計師事務所、律師事務所、資信評級機構、資產評估機構并組建承銷團,承擔余額包銷責任等。具體詳見招標文件第四章。
6、承銷方式:余額包銷。
二、申請人資格要求
1.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規(guī)定的條件,并提供下列材料:
(1)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(yè)執(zhí)照等證明文件,自然人的身份證明;
(2)具有良好的商業(yè)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;
(3)有依法繳納稅收的良好記錄;
(4)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(yè)技術能力;
(5)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。
2. 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:
3. 本項的特定資格要求:
(1)具備中國證監(jiān)會批準的證券業(yè)務許可證;
(2)近三年(2021年-2023年)中國證監(jiān)會公布的證券公司分類結果均須為BB類及以上;
(3) 近三年沒有因相關業(yè)務不良記錄或對債券存續(xù)期管理被主管部門通報或處罰;
(4)近三年在經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記錄,無失信記錄;
(5)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。
三、招標文件獲取
1. 時間: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8月25日18:00時,投標人合理選擇獲取招標文件時間,逾期未獲取造成無法提出答疑、無法投標等情形的,責任自負。
2. 地點:鹽城市青年路錢江財富廣場西區(qū)A座4樓行政服務部。
3.方式:截止時間前憑公司介紹信到鹽城市招標代理有限公司(聯系人:張工, 0515-89803566、13921809379)獲取招標文件。
四、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、開標時間和地點
1. 開標時間:詳見招標文件
2. 開標地點:鹽城市城鎮(zhèn)化建設投資集團2樓204開評標室(日月路9號西裙樓二樓),逾期送達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,招標人不予受理。
投標人在遞交投標文件時,須同時提供自然人、法定代表人(或授權委托人)本人的有效二代身份證原件。未提供者招標人或招標人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將拒收(退回)其投標文件。
五、公告期限
自本公告發(fā)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
六、其他補充事宜
1. 本次招標投標保證金:無。
2. 資格審查及評標辦法:資格后審,綜合評分法。
七、特別說明
1.對已獲取招標文件無特殊情況不參加開標的投標人(特殊情況需在開標前提前2小時書面通知到招標人),一次不參加的6個月內禁止參加集團公司的各類招投標活動,并列入不良行為記錄。對于投標人串標、圍標及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等主觀惡意性行為,一經查實,12個月內禁止參加集團公司的各類招投標活動,并列入不良行為記錄。累計有2次不良行為記錄、中標后無故棄標的,記入黑名單,2年內不得參加集團公司的各類招投標活動。
八、對本次招標提出詢問,請按以下方式聯系
1. 采購人信息
名稱:鹽城市城鎮(zhèn)化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
地址:日月路9號城鎮(zhèn)化大廈
聯系方式:滕女士;聯系電話:0515- 81086908
2. 采購代理機構信息
名稱:鹽城市招標代理有限公司
地址:鹽城市青年路錢江財富廣場西區(qū)A座4樓
聯系方式:吳工;聯系電話:0515-89803566 1595029858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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